范畴及其曲种概念
中国传统“清音”美学
范畴及其曲种概念
为深化大连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本科生对传统音乐美学与民间说唱音乐的认知,2026年6月10日,由大连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特聘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生张佳明开展专题讲座,围绕中国传统“清音”美学内涵与清音曲种概念展开讲解,全院相关专业本科生到场聆听学习。讲座以“清音”这一经典传统美学范畴为核心脉络,梳理其起源、内涵流变与曲种发展体系。张佳明特聘副教授首先追溯“清音”之“清”的思想根源,指出这一审美理念深受儒道两家影响。先秦典籍中便有对音声清浊的探讨,儒家将音声清浊与人的品行、处世准则相结合,道家则以“清”诠释自然本真的境界。汉魏之后,尚“清”审美逐步渗透至文论、琴乐等诸多领域,从单纯的音声辨识,演变为对清越、淡雅艺术风格的追求。
讲座中提到,“清音”一词最早见于西晋诗作,最初指代山水自然之声,寄托古人隐逸避世的精神追求。唐宋时期,“清音”完成内涵拓展,不再局限于自然山水意象,广泛用于音乐声音审美评价,同时开始成为演艺社团、建筑器物、曲集典籍的命名用词。从山水清音、琴乐清响,再到民间演艺的“清音社”,其文化内涵不断丰富,兼具精神理想、审美评价与实用命名多重属性。
在清音曲种的界定部分,张佳明结合历代文献,梳理了清音曲种的发展脉络。宋代是清音曲种的萌芽阶段,当时的“清音”涵盖声乐清唱与丝竹器乐演奏两种形态,形式灵活却未形成固定曲种。后世清音逐步分化为器乐清音与声乐清音两大类:器乐清音以琴乐、江南丝竹为代表,追求音色清亮雅致;声乐清音则和古代清乐、清曲、时调小曲一脉相承,也是如今各地说唱类清音曲种的源头。
张佳明从广义与狭义两个层面界定清音曲种:广义上,凡是音色清越、风格明快的民间声乐、器乐艺术,都可归为清音范畴;狭义上,指当代被列入非遗名录的四川清音、南昌清音、太和清音、亳州清音、承德清音会等,大多属于曲艺学科和时调小曲类,拥有鲜明的唱腔特色与伴奏形式。他结合田野调研案例,解读各地清音的地域特征,阐明“清音”的审美特质是各类同名曲种命名的核心依据。讲座史料详实、条理清晰,打通了传统美学理论与民间音乐实践的壁垒。同学们不仅厘清了“清音”从哲学理念到艺术曲种的演变路径,也加深了对传统曲艺、民间器乐及时调小曲的理解。此次讲座拓宽了学生的专业视野,为大家后续开展传统音乐学习、研究与表演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本场讲座依托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央高校科研业务费项目展开指导与实践交流。


编辑/马宇威
审核/马宇威、杨舒淇、孙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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