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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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来源: 添加时间: 2023-12-18

音乐学专业于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批准文号为“教委发[2007]48号”),2007年秋季正式招收第一批本科生。

本专业以服务辽宁区域经济文化发展需要为导向,以“新文科”建设为指导,遵循成果导向教育理念,面向区域幼儿园、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文化馆站等社会需求,培养具有完备专业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高素质区域一流的音乐师资和管理人才。

音乐学专业拥有一支由博士生导师张小梅教授引领的具有高素质与高能力的教学团队;建设了由8个多媒体教室、2个数码钢琴教室、110间教师和学生专用琴房、3个实训室、8个校外实训基地组成的实践教学场所,并购置了充足的教学资料;突出“大思政”育人理念,基于成果导向为原则,制定了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OBE人才培养方案和OBE教学大纲,配套相应的规章制度;确立了符合本专业特点的实践教学体系;健全了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的程序、标准,保证了质量。重视课程教学建设、实践教学建设、教学团队建设与教学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2008年获得辽宁省优秀教学团队,音乐类专业技术性基础理论课程《基础和声》2008年被评为省级精品课,2012年顺利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2014年获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新建本科院校第一名;2020年校友会中国民办大学艺术学一流专业排名中获五星专业;2021年成功获批辽宁省一流本科示范专业,2020-2022年共获批辽宁省一流课程7门;2021年获得省高校教师教学大赛二等奖;2022年获得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三等奖;2018年以来获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
主动对接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通过深化内涵建设和集聚优质教育资源,形成“三位一体、三创融合”的专业特色。树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音乐师资和管理人才培养目标;通过登上人民大会堂、国家大剧院和获得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的大型剧目音乐创作,协同政府、企业、院校,创新实践教学机制,塑造地域文化品牌,传承辽南地方音乐,构建音乐作品创作、社会服务创新、文化传承创意的“三创融合”特色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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