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培养,推动毕业生创业就业,经学院研究决定,各二级学院和基础部应整合各专业骨干力量成立创新创业教学团队。
经过团队申报,资格审核,音乐学院合唱团、交响乐团、民族管弦乐团、舞蹈团成为我校首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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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培养,推动毕业生创业就业,经学院研究决定,各二级学院和基础部应整合各专业骨干力量成立创新创业教学团队。
经过团队申报,资格审核,音乐学院合唱团、交响乐团、民族管弦乐团、舞蹈团成为我校首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