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总体国家安全观
首先,有利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
2.法律意识
其次,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
3.法普及宣传
最后,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及宣传的效果。
实际上,国家安全远不止这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1、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网络安全法》 《国家情报法》 《核安全法》 《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国家安全法》 《反间谍法》 《反恐怖主义法》…


政治安全 经济安全 科技安全 核安全
太空安全 国土安全 文化安全 资源安全
网络安全 生物安全 军事安全 社会安全
生态安全 海外利益安全 极地安全 深海安全


国家不受外部军事入侵和战争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这一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经济安全:
核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不断提高国家的经济整体实力、竞争力和抵御内外各种冲击与威胁的能力。重点防控各种重大风险挑战,保护国家根本利益不受损害。
文化安全: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
文化安全是指一国文化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社会安全:
涉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各个方面,涉及生产、工作、生活各个环节,既事关每个社会成员切身利益,也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意义十分重大。
科技安全:
科技体系完整有效,国家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安全可控,国家核心利益和安全不受外部科技优势危害,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网络安全:
互联网让世界变成“地球村”,网络空间成为与陆地、海洋、天空、太空同等重要的人类活动新领域。世界范围内侵害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网络犯罪等时有发生,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等成为全球公害。
生态安全:
指一个国家具有支撑国家生存发展的较为完整,不受威胁的生态系统,以及应对内外重大生态问题的能力。
资源安全:
资源作为战略保障,是国家维护政治、军事安全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要素。从国家安全的角度看,资源的构成包括水资源、能源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多个方面。
核安全:
防范核威胁和核攻击、防范核犯罪、核事故所造成的核危害,最终在实现无核武器世界的条件下,确保核材料
海外利益安全:
主要包括海外能源资源安全,海上战略通道以及海外公民,法人的安全。随着新一轮对外开放全面推进,特别是“一带—路”建设加快实施,海外利益安全日益关乎我国整体发展利益和国家安全。
生物安全:
一般指国家有效应对生物因子及相关风险因素影响、威胁和危害,维护和保障国家社会、经济、公共健康与生态环境等安全与利益的状态和能力。
政治安全:
政治安全不仅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更与民族复兴和人民福社休戚相关,其核心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
你以为间谍离你很远么?
并不!
听起来遥不可及的间谍
有可能就潜伏在你身边
生活中那些看似平常的行为
可能就是间谍
在窃取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



间谍组织
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参加间谍组织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01.遵守宪法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02.及时报告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03.安全活动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04.安全工作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05.支持和协助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0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0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08.企业事业组织应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09.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资助或者协助
10.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1.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2.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3.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4.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5.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6.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No.1未经批准
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No.2境外组织
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No.3警惕境外电台
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No.4立即报告
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编辑/马宇威
审核/马宇威、吕程、孙晓芳
审核/马宇威、吕程、孙晓芳
浏览量:2953